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制度及实施细则
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由北京佛朗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提供,中国电影基金会、中法合作艺术项目(法国电影学院)、法中交流促进会共同管理,旨在激励中法合作艺术项目(法国电影学院)学生发奋读书,刻苦钻研,专业有成,将来成为与国际电影市场接轨的人才。根据这一宗旨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奖励对象及金额
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中法合作艺术项目(法国电影学院)一年级学生,奖励方式为代缴学费方式。(具体发放章程由中国电影基金会制定)
二、获奖条件
获奖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、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尊敬师长,品行端正。
(二)、热爱电影事业,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。
(三)、特殊才华奖要求有个人特殊的影视作品提交,经委员会参考法国教授测评意见而评审确定,排名第一的人获得提供一年学费的奖励;
(四)、成绩优秀奖要求参加评选人所修课程成绩平均良好以上,其中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15分(20分制),法语课成绩单科不低于15分(20分制)(以上不含补考成绩),全系排名第一。
排名评选方式:专业课总分*50%+法语课总分*40%+其他课程*10%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也可申请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特殊才华奖。
- 入学考试之前个人或参与的影视作品获奖者;
- 在学习期间参与的影视作品获奖者。
三、奖学金评审程序及管理办法
(一)、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;
(二)、特殊才华奖申请需要提供个人影视作品参与评奖;成绩优秀奖需要提供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表、由学生所在系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;
(三)、由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及专家评审推荐意见评选,获奖者名单在校公布。
(四)、颁发获奖学生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荣誉证书。获奖者有关材料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。
(五)、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
- 评奖时必须全面掌握条件,保证质量,宁缺毋滥;
- 奖学金直接交给中法合作艺术项目(法国电影学院),替获奖学生交纳学费。
四、评审和发放时间
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特殊才华奖每年评审1次,时间定于每年7月10日。成绩优秀奖每年评审1次,时间定于每年1月10日,(即第一学期课程结束) 。
五、本实施细则由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中国电影基金会“佛朗斯”合作奖学金管理委员会
2005年8月25日修定
下载:奖学金申请书 —— 特殊才华奖 奖学金申请书 —— 成绩优秀奖 |